Thursday, 25 February 2010

Wednesday, 3 February 2010

新闻:虐待女佣

虐佣判监6周罚赔款 妇女不服要上诉
   为了芝麻绿豆小事,女雇主竟抓女佣的头撞墙、掌掴她及踢她双脚,昨天被判坐牢9个星期,并被令赔偿女佣6000元。她不服所判,要提出上诉。  
被告符志玲(35岁)面对三项指她在前年4、5月间,虐待印尼女佣莉莉(27岁)的罪名;经15天审讯后在上个月被判罪名成立。  
律师昨天要求黄春妮法官判被告罚款,并要求法官考虑对被告发出赔偿令,让她对女佣做出赔偿,借以减轻她最终面对的刑罚。  他也说,被告在受审期间吃了不少苦头,恳求法官对她从轻发落。  
符志玲之前在外资银行工作,家住武吉巴督西6道第102座组屋,有两个儿子,年龄分别是两岁和4岁。她是在2004年11月聘请案中女佣。  
女佣莉莉供证时形容被告苛刻、冷酷无情。她说,她天天睡眠不足,睡眠时间为午夜零时30分至清晨5时30分;一次还得在凌晨1时40分收拾小主人的书包。  被告不准莉莉同其他女佣交谈,还因此扣她的薪水,直到莉莉报警后才归还。莉莉生病时得自付一半医药费。尽管工作了7个多月,被告只准莉莉打一通电话回家,历时4分钟。  
莉莉供称,被告都是为芝麻绿豆的小事虐待她。一次,被告因儿子呕吐,喊叫在厕所洗衣服的莉莉拿纸巾。莉莉没听见,结果遭她掌掴,双脚也挨打。  
另一次,莉莉把两张床垫铺在地上,小主人在有空隙的床垫间跑动,被告就抓她的头撞墙。最后一次是莉莉和被告一家从购物中心回家后,莉莉因为忘了从小主人的书包拿出面包盒,隔天凌晨1时遭被告掌掴。
根据人力部条例,被告扣除女佣薪金的做法是违法的。